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投资范围限于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产品 不包括股票及衍生品 [1] -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至下一次年度董事会召开日 资金可滚动使用 [1] 投资产品特性 - 选择结构性存款产品 收益浮动且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 [2] - 产品本金按存款管理 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范围 招商银行保障本金但不保证收益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财务总监组织实施 [16] - 财务部门持续跟踪投资投向和项目进展 内部审计部门年度检查所有投资项目 [16]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资金使用 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审计 [16] 资金管理现状 - 公告日前12个月累计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2.3亿元(含本次) [18] - 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18] 经营影响分析 - 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运营资金周转和主营业务发展 [17] - 通过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 增强整体业绩水平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