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中文名称由"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同步变更,证券简称和代码保持不变[22] - 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3][75] - 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并全面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文件[24][35][37] 公司债券发行计划 - 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可为单一或混合期限品种[45][49] - 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按年付息到期还本,无担保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55][57][59] - 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采用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后24个月[53][63][67]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2][3][6] - 会议将审议公司名称变更、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发行公司债券等12项议案[7][31][34][36][38][44][69][71] - 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登记在册股东可参会,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11][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