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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 借款金额为3,016万元人民币,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眉山天环基础设施项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1] - 借款期限为三年,采用固定年利率2.80% [1] - 利息计算方式为从实际放款日起按实际放款额和借款期限计算,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2] 还款与违约条款 - 眉山天环公司收到的回款将优先用于偿还本次股东借款,仅次于银行贷款本息 [3] - 逾期3个月内按约定利率加收5%逾期利息,3-6个月内加收10%,6-12个月内加收15%,超过12个月加收30% [3] 协议执行与法律依据 -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 - 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协商不成时向眉山天环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 - 本次借款金额在股东会批准的32,086万元额度范围内,且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相同条件同步提供借款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