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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回复深交所问询:发行资金来源明确,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

认购资金来源与合规性 - 扬州产发集团认购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合法自筹资金 其中40%为自有资金(2.88亿元) 60%为并购贷款(约4.32亿元)[2] - 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分行与兴业银行扬州分行意向提供不超过5.6亿元并购贷款支持[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扬州产发集团货币资金余额4.46亿元 支付认购款后剩余资金可满足日常经营需求[2]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 - 伺服压力机及自动化冲压线生产二期项目总投资3.04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2.33亿元[3] - 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节约外购结构件支出3.50亿元 实现税后净利润4137.89万元[3] - 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9.69% 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11.01年(含建设期)[3] - 效益测算参数合理谨慎 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 历史融资与业务经营 - 公司历次融资均未出现募集资金用途改变或项目延期情形[4] - 主营业务包括金属成形机床(主要收入来源)、激光加工装备和智能制造解决方案[4] - 外销业务采用经销模式 客户群体稳定 贸易摩擦风险无重大不利影响[4] - 未来三年资金缺口6.74亿元 超过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流动资金补充部分[4] 财务性投资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21.83% 未超过30%上限[5] - 2024年12月6日受让产业基金财产份额属财务性投资 已相应调减募集资金[5] 法律与商誉风险管控 - 未决诉讼涉案金额未达净资产绝对值10% 报告期内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6] - 亚威创科源商誉减值测试参数合理 减值计提充分[6] - 对LIS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合理 对外投资收购造成大额损失风险较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