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领益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8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1.87元/股的130% [5] -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条件包括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6][7] - 赎回条件满足日为2025年9月8日 [3][4] 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为100.18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其中当期利息计算为100元面值×0.20%票面利率×331天/365天=0.181元 [2][8][9]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赎回日为2025年10月15日,资金到账日为2025年10月22日 [4][11][14] - 可转债停止交易日为2025年10月10日,停止转股日为2025年10月15日 [4][13][14] 赎回程序及操作 -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性公告 [12] - 可转债持有人需通过托管证券公司办理转股申报,转股后不足1股的余额将在转股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15] - 赎回完成后可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公司将在赎回后7个交易日内公告赎回结果及摘牌信息 [14] 公司治理及合规 - 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前赎回议案 [3][16] - 经核查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控股股东领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曾芳勤存在交易可转债情形 [14] - 本次赎回法律意见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核查意见由国泰海通证券出具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