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对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情况概述 - 全资子公司江西飞南环保科技为母公司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最高债权本金2.5亿元[2] - 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 - 该担保事项已通过子公司股东决定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债权人广州银行佛山分行 债务人广东飞南 保证人江西飞南[4]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2.5亿元及利息 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费用等[6] - 若发生债务提前到期情形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5] 公司财务状况 - 广东飞南注册资本40,210.0778万元 成立于2008年8月22日[4]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工业废物处置 有色金属加工销售等业务[4] - 经查询母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4] 担保风险评估 - 母公司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 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7]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 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7] -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7] 累计担保情况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50亿元[7] - 对外担保总余额16.69亿元 占2024年归母净资产比例36.94%[7]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余额0亿元 无逾期及涉诉担保[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