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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现金管理决议 -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通过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 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且可在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1] - 该决议以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营为前提条件 [1] 现金管理执行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全部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 [1] - 本金与收益已全部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 - 公司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银行开立了专用结算账户 [1]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内容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公告编号为2025-018 [1] - 公司声明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 备查文件包括银行业务凭证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