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两项目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26年10月18日
募投项目延期决议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1]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1] 延期项目具体安排 - 延期项目为"高性能导热散热产品建设项目(一期)"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 -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0月18日[1] -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保持不变[1] 延期原因与合规性 - 延期决定基于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1] - 该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利益[1] - 会议程序合规,决议合法有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