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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景光电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1] - 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1] - 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设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1] - 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宗旨、法定代表人定义、股东权利义务、股份发行等多项条款进行了修订[1]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 公司决定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19项公司治理制度[2] - 新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项制度[2]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治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 -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