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港股上市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说明控股股东认定差异、股份质押影响等问题

证监会反馈意见要点 - 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备案材料中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1] - 证监会要求说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的影响,评估是否构成不得境外上市的情形[1] - 证监会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及下属公司业务资质许可情况,列表说明主管部门的实际日常监管情况[1] - 证监会要求说明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具体情况、实际业务开展状况、未来计划及必要资质许可[1] - 证监会要求说明本次发行上市后浙江舜云穿透后的外资占比,以及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1] 公司业务与监管 - 公司需详细披露各主管部门名称、监管领域、业务内容、产品名称及涉及的资质许可情况[1] - 公司需明确下属公司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的业务实质、资质取得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1] - 公司需确保本次港股发行上市后股权结构变化仍符合中国外资准入相关政策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