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减少注册资本 - 公司回购注销190.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3% [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3,718,739,060股减少至3,716,831,560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3,718,739,060元减少至3,716,831,560元 [1][2] 修订《公司章程》 - 删除监事会及监事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原监事会职权 [2][8] - 将股东提案权所要求的持股比例由3%降低至1% [7] - 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 [8] - 增加设立职工董事的规定 [3]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义务、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章节 [5][6] - 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 [4] 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2项新制度 [9]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9项现有制度 [9] - 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 [9] - 部分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