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销售合同 - 子公司衢州新能源与LGES签署协议,约定于2026年至2030年期间供应三元前驱体产品合计约7.6万吨 [2][4] - 子公司匈牙利巴莫与LGES及其波兰工厂签署合同,约定于2026年至2030年期间供应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合计约8.8万吨 [2][4] -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供货量将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最终以采购订单为准 [2][4] 合同对方情况 - 合同对方LGES为韩国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池制造商之一,其母公司LG Chem Ltd持股81.8% [5] - LGES波兰工厂是LGES的全资子公司,为LGES在欧洲的重要生产基地,业务覆盖从电极到电池包的全阶段生产 [5] - LGES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双方在三元正极、三元前驱体等领域已开展多轮业务合作 [6] 合同主要条款 - 三元前驱体供应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6] - 三元正极材料采购合同有效期同样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 [7] - 产品定价基于核心原材料市场价格和加工费用综合确定,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6][7] 合同对公司影响 - 合同履行将深化公司与LGES的战略合作,提升锂电新能源材料市场占有率 [7] - 合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至203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2][7] - 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7]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 控股股东华友控股持有公司16.20%股份,其中59.18%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9.59% [10] - 一致行动人陈雪华持有公司4.34%股份,其中39.11%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70% [10]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55%股份,其中54.94%已质押,占公司总股本11.29% [10] 质押风险与影响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半年和一年内无到期质押股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 [11] -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12] - 质押事项不存在被用作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13]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