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 公司在任董事7人全部出席 在任监事3人中有2人出席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及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4] 股东出席与股份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7,000,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1% [2]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账户中的2,401,300股 [2]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一项非累积投票议案 即《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增加经营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 -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6] - 在涉及重大事项时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与整体表决结果一致 [5] 法律见证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梁恒瑜、孔维维律师进行见证 [7] - 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