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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永浩声援小米:海报小字是行业普遍陋习,非小米独创

行业宣传行为分析 - 在宣传中使用极小字标注“目标成为”等限定词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陋习,并非某家公司独创 [1] - 许多厂商在“最强”“最佳”等关键词前加入“目标成为”的小字标注,以规避广告法相关规定 [3] - 此类行为虽符合法规要求,但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3] 公司具体案例 - 某公司新款手机宣传海报主体标语为“逆光之王”,右下角小字注明“逆光之王是产品设计目标” [3][6] - 另一张海报主体大字写“小尺寸续航之王”,右下角小字为“目标:小尺寸续航之王” [8] - 该公司客服解释“逆光之王”指逆光拍摄有较好画质的技术特色,小字仅是海报编辑形式 [10] 行业对比与观点 - 有行业人士以其自身公司为例,说明宣传语从“东半球最好用”逐步修改为“我们眼中全球第二好用”的演变过程 [1] - 另一家公司高管表示其内部对小字标注有严格要求,补充限定词需尽量明显,避免误导消费者,并强调产品观中包含价值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