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贾继涛、贾艳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核心问题 - 公司部分出口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早于控制权转移时点,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1] - 公司未对原材料和在产品进行跌价测试,且对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未考虑税费和销售费用的影响,亦未考虑亏损合同的或有事项,导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1] - 公司标准成本核算执行中存在不定期更换取数标准、部分成本中心漏改、费用总额与工时总额口径不一致、相关部门给定工时有误等问题,影响不同期间的营业成本 [1] - 公司将部分未满足条件的库存商品列报在发出商品项目 [1] - 公司年度采购总额计算错误,造成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比披露错误 [1] 违规行为与责任认定 - 公司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及第2.1.1条的规定 [1] -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贾继涛、财务总监贾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2条及第4.3.1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1] - 监管函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