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以市场和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追求经济效益与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1] - 经营范围广泛,涉及环氧丙烷、氢氧化钠等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化工助剂、机械设备等业务 [1] 公司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56,836,276股,均为普通股 [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股同权 [1] - 发起人包括滨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众多主体 [1] - 公司对股份增减、回购及转让制定了明确规则,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并保障股东权益 [1]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等职权 [2]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对股东会负责,负责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决策 [2] - 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以提升决策科学性与监督有效性 [2] - 公司对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职责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司运营的规范与高效 [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制定财务制度,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2] - 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 [2] - 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现金分红条件 [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由股东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 章程修订总体影响 - 此次章程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