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造假案一审判决:公司被罚款800万元,前实控人获刑6年
备受市场关注的金通灵(SZ300091,股价2.92元,市值43.48亿元)财务造假案迎来了关键节点。 9月30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一审判决,金通灵因犯欺诈发行证券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800万 元。 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前实际控制人季伟因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欺诈发行证券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连续 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 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此外,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其他五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前实控人季伟一 审获刑六年 同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指控称,金通灵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 容。 根据金通灵公告,这笔800万元的罚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金通灵表示,该事项不 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