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景23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条款触发与执行 - 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20日至9月9日期间,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3.91元/股的130%(即31.09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7]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9日决定行使提前赎回权,旨在减少财务费用和资金成本,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产结构 [4] - 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5] 关键时间节点 - "景23转债"的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9月25日,自2025年9月26日起停止交易 [2][15]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9月30日,赎回登记日也为2025年9月30日 [2][8]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9日,可转债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4][16] 赎回价格与财务细节 - 赎回价格确定为100.515元/张,其中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515元 [9][10] - 当期应计利息根据公式计算:票面金额100元乘以票面利率1.0%,再乘以计息天数188天(自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4月4日起至赎回日2025年10月9日止)除以365天 [9] - 对于个人投资者,税后实际发放赎回金额为100.412元/张,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11] 投资者操作与市场对比 - 投资者需在最后转股日(2025年9月30日)收市前,将所持可转债按23.91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为公司股票 [2] - 截至2025年9月25日,"景23转债"的二级市场收盘价为283.099元/张,与赎回价格100.515元/张存在巨大差异 [18] - 若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其持有的可转债将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