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9名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回购议案 [2][3][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决定具体实施方案、时机、规模及聘请中介机构等 [3] -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4] 股份回购方案核心条款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11] - 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人民币12.01元,未超过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10] - 按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和价格上限12.0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163.19万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77% [6][11]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6][13] 回购目的与合规性 - 回购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 [8] - 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9月29日收盘价为8.05元,低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9.73元,符合相关规则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条件 [9]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后续可考虑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6][9] 财务影响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约为人民币1,754.42亿元,货币资金约为人民币260.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约为人民币522.0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 [17] - 按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集团总资产的0.28%,约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0.96%,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17] - 本次回购完成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17] 股东及高管持股情况 -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6][18] - 经问询,公司第一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和六个月内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6][1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度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