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味食品被处罚,股民索赔可期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定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 [1] - 违法事实为2017年至2021年期间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 导致各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 [1] - 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2017年)、3.79%(2018年)、2.20%(2019年)、2.39%(2020年)、1.64%(2021年) [1] - 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各处以罚款 [1] 公司历史违规记录与调查进程 - 2023年8月18日 上交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违规行为包括未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门店营业款、加盟费、管理费管理不规范 [2] - 2024年8月16日 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2] - 2025年9月19日 公司发布公告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投资者索赔相关法律分析 - 律师认为本案虚假陈述特征为诱空型虚假陈述 [1] - 索赔条件暂定为2018年4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间卖出公司股票或债券等产品 并在2024年8月16日及之后买入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3]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