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计划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的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2][1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每股9.00元,按此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100万股且不超过2,200万股 [2][9] -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回购实施完成后的36个月内未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9][12] 回购方案具体条款 -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13][14] - 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9][20] - 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不超过9,000万元额度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 [21][33] 回购进展与实施安排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但尚未开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3][32] - 公司管理层已获得董事会授权,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包括制定具体回购方案、办理报批、决定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等 [29] -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并按规定每月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34] 对公司财务与股权结构的影响分析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570,013.06万元,负债2,080,423.24万元,货币资金344,029.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6,892.11万元,资产负债率58.27% [24] - 假设按回购资金上限2亿元全部使用,该金额占公司2025年6月末总资产的0.56%,占净资产的1.44%,占货币资金的5.81% [24] - 回购完成后,若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公司总股本不变;若全部注销,总股本将相应减少,但均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或影响上市地位 [23][25] 相关股东与人员情况说明 - 经查询,在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6] - 截至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6个月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9][2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