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拟斥3亿至5亿回购股份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1]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且不超过5亿元 回购价格上限为160元/股 [1] -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及子公司核心团队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 回购执行与披露 - 相关公告于2024年11月16日及11月21日披露 [1] - 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相比前次披露无变化 [1] - 公司需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 [1] 合规性说明 -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A股回购方案要求 [2] - 回购在时间、数量、价格及交易委托时段等方面均符合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规定 [2] - 公司未在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期间回购股票 [2] 后续计划 - 公司将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回购方案 [2] - 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