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 公司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由原计划的154,727,337.60元调整为154,624,131.60元,减少了103,206元 [2] - 调整原因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回购股份导致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公司选择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 [2] - 调整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257,706,886股,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的方案 [6][10] 权益分派实施具体安排 - 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形式,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9] - A股每股现金红利为0.60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6日 [7][11][25]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部分股东(冯荣华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5][8][13] 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 - 因属于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中的现金红利指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本为基数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11] - 经计算,摊薄后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7元,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57元 [11] - 本次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或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11] 荣23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前为11.11元/股,调整后为10.54元/股 [20][25]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调整公式为 P1 = P0 - D,其中D为摊薄后的每股现金股利0.57元 [22][24][25] -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6日(除息日)起生效,可转债在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10月9日至15日)停止转股 [20][25] 可转债转股情况及股份变动 - 截至2025年9月30日,累计有178,000元荣23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5,79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57% [28][34] - 2025年第三季度(7月1日至9月30日),共有21,000元可转债转股,转股股数为1,890股,这与利润分配调整公告中提及的转股数量一致 [28][4]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575,80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57,600万元的99.9663% [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