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保利发展广场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 - 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潘志华主持,公司董事长刘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3][4] 会议出席情况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监事3人,出席1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3] 议案审议结果 - 关于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获得通过 [5] -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全部11项子议案均获得通过 [6] - 子议案包括发行规模及票面金额、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方式、担保安排、赎回回售及调整票面利率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决议有效期 [6] -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获得通过 [7] 法律意见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荣秋立、孙萌见证 [7]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提案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