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股份回购进展及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第五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 公司第五期股份回购方案于2025年7月1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不超过13.88元/股,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期限为3个月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回购实施期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66,849股,占总股本的0.61%,回购最高价14.43元/股,最低价9.8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0,449,243.15元 [3] -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三年内未使用完毕将依法注销,回购使用自有资金,未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控制权产生重大影响 [3][6] 第一期股份回购注销情况 - 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1月13日完成注销,注销股份数量为2,206,360股 [2] - 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减少至159,047,514股 [2][6]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 自2025年6月12日首次披露第五期回购事项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5] 提起诉讼事项 - 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为浙江格派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法院已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 [8][9][10] - 诉讼源于2024年11月25日签订的硫酸钴采购合同,货值39,449,600元,公司已支付预付款3900万元,因被告逾期交货超过20日,公司主张解除合同 [11] - 公司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返还3900万元预付款及利息损失,并支付7,889,920元违约金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