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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酒”商标案终落幕!*ST岩石被判赔偿419万元,立即停用“贵酒”名称

诉讼结果与财务影响 - 公司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判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418.85万元,并需负担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约10万元[1] - 公司需根据判决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会减少本期利润[3] - 另有一宗相关商标侵权案件一审判决公司需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0万元,但目前该判决尚在上诉期内,未生效[5][6] 品牌与运营冲击 - 公司需立即停止使用“贵酒”企业名称及相关商标,并需在官网及上交所网站发布致歉公告以消除影响[1][2] - 停止使用核心品牌标识“贵酒”意味着公司需在短期内完成产品包装、广告宣传、渠道标识等全方位品牌替换,成本高昂且可能导致消费者认知混乱[3] - 此次败诉的影响远超419万元的直接赔偿,是对品牌、渠道、财务等核心竞争力的系统性冲击[1] 诉讼历史背景 - 公司与贵州贵酒的商标纠纷可追溯至2019年,贵州贵酒因不满“贵酒”等字样被使用而提起诉讼[4] - 案件经过一审、上诉、发回重审等复杂法律程序,最终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4][5] - 除本案外,贵州贵酒还于2024年2月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公司等五被告,合计索赔1亿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