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沈飞拟增资34.81亿元全资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增加
董事会决议核心内容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12名董事全部出席[1] - 会议审议通过两项重要议案,包括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增资,以及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及增资 - 增加全资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1] - 将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向该子公司增资3,481,236,582.58元(约34.81亿元)以实施募投项目[1]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1] 相关机构意见及信息披露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已分别对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并增资事项出具无异议的核查意见[1] - 相关公告(编号:2025-051、2025-052)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1] 临时股东会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中航沈飞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 -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