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公告

交易概述 - 公司全资子公司第一医药商店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因房屋被纳入政府旧城区改建征收范围,拟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2] - 被征收房屋为8处相邻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主要用于子公司自用仓储,部分用于对外出租经营 [2] - 房屋征收单位为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为上海市黄浦第五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 [2] 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子公司可获得征收补偿款合计32,775,974.53元 [3] - 补偿款按8处房屋分别计算,金额分别为2,503,529.16元、3,539,611.19元、3,105,388.74元、12,112,404.29元、3,306,554.10元、2,191,150.88元、2,774,202.72元以及3,243,133.45元 [5] - 补偿款支付日期为协议生效、搬离并签署结算单之日起90日内 [3][5] - 协议生效条件为在签约期内,地块签约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5% [6] 审批情况 - 本次征收事项已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6] -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负责协议签署事宜 [6] -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6] 对公司影响 - 本次征收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房屋主要用于自用仓储及部分出租 [7] - 征收补偿款到账后,将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7] - 具体会计处理及对业绩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