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核心观点 -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易东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由赵艳兴变更为陆仲达,并因此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 [2][3] 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系股东赵艳兴与公司5%以上股东易东兴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不触及要约收购 [2][3] - 权益变动前,赵艳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3610万股,占总股本4.26%,通过担任易东兴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542.2738万股,占总股本6.98%,合计控制股份873.6348万股,占总股本11.24% [3] - 权益变动后,赵艳兴不再通过易东兴控制公司542.2738万股表决权股份,陆仲达通过担任易东兴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该部分股份,占总股本6.98% [3] 变动影响与后续安排 - 本次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不会对易东兴的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除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外,合伙协议其他条款及相关事宜均未发生变化 [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3][5] - 赵艳兴及易东兴自解除一致行动关系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