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甬能生物质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家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3] - 吸收合并旨在优化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并降低管理成本 [3] - 吸收合并完成后,生物质开发存续经营并更名为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甬创电力依法注销 [2][3] - 吸收合并方式为生物质开发承继甬创电力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4] -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整体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 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的股东宁波甬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溪口蓄能5.83%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宁波甬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9] - 公司放弃行使该5.83%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溪口蓄能的股权比例保持51.49%不变 [7][9] -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经营独立性 [8][13] 董事会决议审议情况 - 公司八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 [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19] -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