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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财务造假期间三年三换会计师 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 资本市场“看门人”失守是否应担责?

案件核心概述 - 证监会严肃查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及欺诈发行案件,拟对公司及责任人处以高额罚款,并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案件涉及公司2020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系统性财务造假,以及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欺诈发行行为 [1][2] 财务造假具体手段与规模 - 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的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产值等方式操纵利润,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02万元 [2] - 2020年虚增利润占当期披露利润绝对值比例高达36.6% [2] - 2022年因未根据项目结算审定单调整账目,虚增营业收入1416.1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3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绝对值的24.6% [2] 欺诈发行行为 - 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资2.85亿元的文件中,引用了包含虚假数据的越龙山项目财务信息,导致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 [2] 中介机构责任问题 - 在连续三年财务造假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1][2] - 审计程序的有效性和职业怀疑态度受到质疑,可能在收入确认、成本审计等关键环节存在重大疏漏 [3] - 海通证券作为2022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未能发现并披露发行文件引用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未能履行核查职责 [1][3] 监管趋势与市场影响 - 该案是监管“长牙带刺”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4] - 2024年以来,因财务造假实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公司已达13家,创历史新高 [4] - 监管层正在构建行政、民事、刑事立体化的追责体系,紧盯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并严厉打击配合造假的第三方 [4] - 根据2024年落地的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对于2020年以来连续3年及以上财务造假的公司从严适用退市新规,*ST元成因此触及退市红线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