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稳固公司控制权
公司控制权与治理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春华与施惠庆为维护控制权稳定性及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于2025年10月1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1] - 截至公告日,朱春华持有公司股份68,600,000股,占总股本的36.51%;施惠庆持有公司股份62,837,600股,占总股本的33.44%[1] - 二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4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1] 协议签署背景与历史 - 朱春华与施惠庆曾于2018年4月24日首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补充协议[1] - 原协议约定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36个月[1] -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有效期于2025年10月10日届满[1] 协议核心内容与影响 - 协议规定,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决策时,双方作为董事或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均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2] - 若双方意见不一致,以朱春华的意见为准[2] - 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有效期为2年[2] - 此次续签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春华和施惠庆[2] - 该协议有利于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保持重大事项决策一致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与稳定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