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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川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稳固公司控制权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及其他重大决策时,双方作为董 事或股东,行使提案权、提名权及表决权等权利时均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若意见不一致,以 朱春华先生意见为准;协议自签署日生效,有效期2年。 此次续签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朱春华先生和施惠庆先生。该协议有利于维护公 司实际控制权稳定,保持重大事项决策一致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的连贯性与稳定性,不存 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可川科技(603052)于2025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春华先生与施惠庆先生 为维护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及提高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于10月10日续签《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朱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51%;施惠庆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62,8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4%。二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43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95%。 此次续签背景为,朱春华先生与施惠庆先生曾于2018年4月24日签署《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