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拟用不超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议案核心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投资目的在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同时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 - 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3] 投资产品与额度 - 投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 [1][3] - 投资产品品种为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1] - 单笔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1][3] 实施与监督机制 - 实施方式为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由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1] - 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审计 [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 风险控制措施 -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2] - 公司将及时分析跟踪投资产品投向,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以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2] -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