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为另一全资子公司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 - 担保债务为罗普特(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1] 担保具体条款 - 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4] - 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5] - 担保范围涵盖主合同项下债权本金、利息、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5] -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满三年止 [4] 内部授权与决策程序 - 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授权额度内,已获董事会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其中本次被担保子公司额度为0.20亿元 [2] - 本次担保无需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2] 担保背景与合理性 - 担保旨在满足全资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有助于拓展经营业务规模 [6] - 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6] - 董事会认为担保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7] 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8] - 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56%和0.33% [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