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900万元向控股孙公司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4][6] - 该借款将专项用于实施“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4][5] - 董事会及监事会的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分别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以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6]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0,929.30万元 [5] - 募集资金已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 本次借款具体安排 - 借款总额度为900万元,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总额度内分次逐步提供资金 [5] - 借款利率将参考协议签订之日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公司实际债务融资成本及对控股子公司同期借款利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6] - 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利息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 [6] - 本次借款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6] 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 借款对象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12日,注册资本为3,733.35万元人民币 [7][8] - 宏远天呈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度)及未经审计(2025年1-6月),公司认为其生产经营稳定,财务风险可控 [8][9] 资金使用目的与管理 -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旨在保障“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的顺利实施 [4][9] - 借款资金将存放于宏远天呈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计划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以确保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实施 [6][10]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