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盈森涉损害子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一审胜诉后遭上诉涉案金额约933万元
诉讼案件概述 - 美盈森涉及一起损害金之彩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诉讼,一审已胜诉,但原告欧阳宣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上诉 [1] - 涉案金额约为933万元 [1] - 公司被追加为共同被告,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欧阳宣的全部诉讼请求 [1] 案件进展与上诉请求 - 原告欧阳宣的上诉请求包括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多名被上诉人共同赔偿金之彩公司多项损失,具体包括税务罚款、库存减值报废经济损失、"代通知金"损失及违法同业竞争导致的损失等 [1] - 上诉理由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且一审法院遗漏查明美盈森操控金之彩公司管理层为不当目的服务这一重要事实 [1] - 欧阳宣要求美盈森对部分上诉请求中各被上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公司回应与影响 - 美盈森表示目前该诉讼尚未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1][2] -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按规定及时披露案件进展 [2] - 公司不存在按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