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胜诉先例
法律诉讼进展 - 智云股份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有投资者胜诉先例,法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赔付一定比例的损失 [1] - 相关投资者索赔案已在大连中院开庭,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 行政处罚事实 - 2025年3月17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 - 违法事实涉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九天中创在2022年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 [1] - 上述虚假收入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和7.09% [1] - 为确认虚假收入,九天中创通过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形成总额6750万元的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1] 适格投资者界定 - 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3日期间买入智云股份股票,并在2024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