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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鹿山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赎回核心安排 - 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鹿山转债”将被全部赎回 [2][10] - 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10月17日,截至2025年10月14日收市后仅剩3个交易日 [3][14] - “鹿山转债”自2025年10月15日起停止交易,并于2025年10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2][14][15] 赎回价格与条款触发 - 赎回价格为100.6805元/张,其中包含债券面值100元及当期应计利息0.6805元 [4][6][11] - 赎回条款的触发条件为公司股票在2025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6.05元/股的130%(即20.865元/股) [5][7][9] - 当期应计利息0.6805元/张是根据票面利率1.20%及计息天数207天(自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3月27日起至赎回日2025年10月20日止)计算得出 [11] 赎回程序与影响 - 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10月20日,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向持有人派发赎回款 [6][13] - 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所有登记在册的“鹿山转债”将被冻结 [12] - 本次提前赎回的决定由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