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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平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回售条款触发条件 - 公司A股股票自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10月1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触发“太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2] - 回售条款规定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若公司股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回售 [2] - 若期间发生转股价格调整,则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需从转股价格调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3] 回售具体安排 - 回售价格为100.49元人民币/张,其中债券面值100元,当期应计利息约0.49元,系根据第五年票面利率1.80%及计息天数100天(2025年7月15日至10月22日)计算得出 [7][12] - 回售申报期为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9日,持有人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申报,方向为卖出 [9][11] - 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5年11月3日,公司将在回售期满后公告回售结果及影响 [13][14] 回售期间交易与行权规则 - 回售期间“太平转债”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同一交易日内系统优先处理卖出指令而非回售指令 [15]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持有人可选择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8] - 若本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持有人未在公告期内申报回售,则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