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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核心信息 - 2025年第二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1][5]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1,463,502,683股为基数 [3] -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0,985,295.13元 [3] 方案审批与实施时间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4] - 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6] 差异化扣税安排 - 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99元 [7] - 香港市场投资者(沪股通)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099元 [7]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1元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