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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研发楼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应思斌先生主持,公司9名在任董事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高管列席会议 [2][3] -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三项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4][5]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议案表决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 法律意见与文件备案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宋琳琳、黄佳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6][7] - 经鉴证的法律意见书及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作为公告文件报备 [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自查 - 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告前6个月内(2025年3月25日至9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8][9] - 自查期间共有10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其交易行为系基于独立判断,未利用内幕信息 [9] - 除上述10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 公司结论为在激励计划策划过程中已采取保密措施,未发生信息泄露,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