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决定及核心观点 - 公司决定不行使“新致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2] - 公司董事会决议在未来三个月内(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5日)即使再次触发赎回条款,亦不提前赎回 [2][8] - 公司做出此决定是基于当前市场情况、资金支出安排以及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综合考虑 [8] 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 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15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10.56元/股的130%(即13.73元/股),触发了有条件赎回条款 [2][6] - 赎回条款规定,触发条件为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 [5] 可转债发行与转股价格历史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3] - “新致转债”于2022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 [3] - 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10.70元/股,经过多次调整(包括股权激励归属、权益分派、注销回购股份),最新转股价格已调整为10.56元/股 [4] 相关方交易情况 - 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新致转债”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