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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修订公司章程,多项条款变动引关注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观点 - 播恩集团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运营管理,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监管要求,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公司组织行为规范与权益维护 - 修订后的章程将职工纳入保护范围,进一步强调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 [1] - 新增规定明确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1] - 对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职权限制及责任承担做出详细规定 [1] 公司资本与股份调整 - 明确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认购股份数及比例 [1] - 新增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及面额股每股金额的说明 [1] - 对公司股份总数的表述从"公司股份总数为16,068万股"修改为"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068万股" [1] 财务资助与股份收购规范 - 严格规范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明确除员工持股计划外需经特定决议且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1] - 对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决议程序和后续处理进行细化,如收购后不同情形下股份的注销或转让时间、比例等规定更加明确 [1]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完善 - 对股东查阅、复制公司材料的规定进行调整,新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1] - 股东会职权细化,如审议批准重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具体标准明确 [1] - 增加财务资助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情形,对股东会召开的期限、地点、通知方式及内容、提案要求等进行详细规定 [1]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职能强化 - 明确董事会由七名至十一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 [1] - 对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和应审议通过的事项进行梳理和调整 [1] - 完善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明确其任职条件、职责、特别职权及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同时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1] 高级管理人员与监事会管理规范 - 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职权进行微调 [1] - 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责任承担 [1] - 监事会相关条款整体删除,公司监督职能或有新的调整方向 [1] 财务审计与公司运营优化 -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报送和披露时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和监督进行调整,明确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及利润分配的具体要求 [1] -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同时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主体及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1] - 对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解散清算等运营相关规定进行修改,如通知债权人的方式增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