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交易概况 - 华懋科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9.93%股权、深圳市洇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深圳市富创优越壹号、贰号、叁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100%出资份额 [1] - 交易同时包括向东阳华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 内幕信息核查范围与期间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及可转债的自查期间为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9月29日 [2] - 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中介机构及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2] 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与承诺 - 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可转债行为,并承诺其交易基于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不构成内幕交易 [3][4] - 交易相关方东阳华盛及华懋科技自身在自查期间也存在买卖行为,并作出了内容相似的不可撤销承诺 [5][6][7][8] - 华懋科技的股票买卖行为系执行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3日期间的股份回购计划,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7] 自查与中介机构结论 - 根据自查报告及登记结算公司查询证明,公司结论是相关交易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 [9] - 独立财务顾问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法律顾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均认可上述结论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