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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红方案授权与批准 -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年中分红方案,分红金额合计不低于3.95亿元,且分红比例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1]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 分红方案具体细节 - 本次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232,101,395股为基数 [1]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2,158,185.10元 [1]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1] -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2] 分红发放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 [2] - 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自行发放对象 [2] 不同股东类型的扣税说明 - 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0.061元/股;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派发0.061元/股,转让时由证券公司扣收税款,持股1月内税负20%,1月至1年税负10% [5]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0549元/股 [5] - 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0.0549元/股 [6]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派发0.061元/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