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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零售商降价打折,三大奢侈品牌被欧盟重罚1.57亿欧元

处罚事件概述 - 欧盟委员会对Gucci、Chloé和Loewe三家奢侈品牌处以合计1.57亿欧元(约13亿人民币)的罚款,因其从事反竞争行为 [1] - 涉案反竞争行为已于2023年4月结束,处罚决定向整个时尚行业发出了反对转售价格维持行为的强烈信号 [2] 受罚公司及业务 - Gucci是意大利公司,Chloé是法国公司,Loewe是西班牙公司,主要业务为设计、生产和分销高端时尚产品,包括服装、皮革制品和配饰 [1] - Gucci隶属于开云集团,Loewe隶属于LVMH集团,两家集团均已确认处罚并承诺遵守反垄断法 [2] 具体反竞争行为 - 三家时尚公司从事转售价格维持行为,具体包括要求零售商遵循建议零售价、设定最高折扣率、规定特定销售期,甚至暂时禁止提供任何折扣 [1] - 为确保定价政策执行,公司监控零售商价格并对偏离政策的零售商采取行动 [1] - Gucci还要求其零售商停止在线销售特定产品线,实施了在线销售限制 [1] 行为影响与欧盟观点 - 欧盟认为这些行为剥夺了零售商的定价独立性,减少了零售商之间的竞争,并保护了品牌自身销售渠道 [1] - 这些行为提高了商品价格,减少了消费者的选择,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2] 罚款金额与考量因素 - 具体罚款金额为Gucci 1.19亿欧元,Chloé 190万欧元,Loewe 180万欧元 [2] - 欧盟委员会在决定罚款时考虑了侵权行为的严重性、持续时间、地理范围、违法期间销售额以及公司配合调查的情节,并予以一定减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