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核心内容 -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进一步明确公司组织架构 经营管理 股东权益等多方面规则 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1998年 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7,004.6293万元 营业期限至2048年2月22日 [1] - 经营范围涵盖环保设备制造 污染治理 资源循环利用等多个领域 同时涉及发电 垃圾处理等许可项目 [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04.6293万股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 并在特定情形下回购股份 [1] - 股份转让需遵循相关限制 如董监高转让股份有严格规定 且对短线交易收益有明确处理方式 [1] 股东与股东会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义务 拥有知情权 表决权 分红权等多项权利 同时需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等义务 [1] - 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 负责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董事选举 利润分配 公司合并分立等 [1]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 召集 提案 通知及表决等程序都有详细规定 [1] 董事会与管理层 -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 包括非独立董事7名 独立董事4名和职工董事1名 [2] - 董事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 董事会负责公司经营决策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务 并设立多个专门委员会辅助决策 [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等 需符合任职资格 对董事会负责 在生产经营管理中行使相应职权 [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 利润分配遵循重视投资者回报 保持政策连续性等原则 [2] - 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分红 股票股利等多种分配方式 [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由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监察部执行 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有明确流程 [2] 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 - 公司可通过专人 邮件 公告等形式发出通知 指定符合条件的媒体和网站进行公告披露 [2] - 章程对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规定 [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 多项治理与经营规则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