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章程旨在提升治理水平并保障各方权益[1] - 新章程明确经营宗旨为双文明并举双效益并重全方位开拓为社会提供一流服务使股东获得最佳效益[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及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等许可项目[1]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718,739,06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16,831,560元[1] -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资本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1] - 股份回购在减少注册资本等特定情形下可进行并对回购方式决策程序及后续处理作出规定[1] 股东权利与股东大会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并表决等权利同时需遵守法规不得滥用股东权利[2] -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拥有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并对担保等重大事项审议程序作出规定[2] - 章程详细说明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2]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层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2] - 董事需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对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组成进行明确[2]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规定[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按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按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3] - 利润分配实行持续稳定政策可采用派发现金红利等方式现金分红需满足一定条件[3] - 章程对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等作出规定[3] 公司重大事项程序 - 新章程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3] - 章程修订为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3]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章程出炉,规范公司治理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