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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于增胜主持 [1]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4,773,567股,发行价格4.8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8,199,535.62元 [6] - 扣除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 [6]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 [6]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安排 - 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 - 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5] - 使用额度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9] 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效益 - 随着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存在较大流动资金需求,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0] - 按一年期LPR 3.00%计算,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每六个月可减少利息支出225万元,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10] 资金使用承诺与风险控制 - 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交易等 [11] - 本次使用没有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11] -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前次资金使用与归还情况 -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万元,到期日为2025年10月29日 [8] - 截至2025年10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