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问题及监管措施 - 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06亿元 [2]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5年10月18日),占用资金尚未归还,余额仍为4.06亿元 [3] - 根据监管要求,所有占用资金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 [2] 潜在的退市风险警示 - 若公司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停牌 [5] - 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5]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0月15日、16日、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0][13] - 经公司自查及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0][16] - 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8] 控股股东股权状况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5,596,1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8% [11][2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84,9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64% [11][21]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612,352股,司法标记184,920,000股,合计占其持股总数的99.97% [11][22] 公司财务状况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7842百万元,较2023年下降354.59% [20] - 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1.1832百万元,较2023年下降424.48% [20]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67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45% [20]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金占用责令改正进展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